行风建设
廉洁行医 医德规范

廉洁行医,严格落实行风建设"九不准"

发布时间:2020-11-28


1、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。

2、不准开单提

3、不准违规收费。

4、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。

5、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。

6、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。

7、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。

8、不准收受回扣。

9、不准收受患者“红包”。


地址:XX省XX市XX区XX路      邮编:476300           电话:010-0000000

关于我们|预约挂号
版权所有 © 2020-2024 xxxx医院 急诊科电话:010-0000000 电话:010-0000000
备案编号:豫ICP备20201110号-1

手机网站

微信公众号